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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震云回应崔永元:潘金莲说我侵犯她的名誉权,结果败诉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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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1日晚上20点56分,作家刘震云发布了一条微博,配文为,“腥风血雨之后,真相和时间,是最有力量的”。此外,他还配了一张长图——事情的真相,与崔永元相关的一些细节。
自华谊兄弟7月10日12点回应崔永元“请勿对号入座”,冯小刚7月11日12点30分“十问崔永元”后,刘震云也正式向崔永元做出了回应。
在长文中,刘震云主要从七点内容回应了崔永元,此外还有三点随感。首先,他指责了崔永元讽刺自己女儿“不要脸”是断章取义,文中的本意应该是,遇到不懂的知识,不要爱面子,要请教别人。
此前崔永元在接受采访时称,刘震云曾因为《手机》的事向他道过三回歉。而刘震云在此次回应中称,“这些事是不存在的”,表明了自己从未道过歉。
此外,刘震云还表示,崔永元在《刘震云的家训》一文中,辱骂自己25处,辱骂自己女儿刘雨霖8处,涉嫌侮辱与诽谤。
关于《手机》是否影射崔永元这一关键问题,刘震云表示,自己曾出版了一本书《我不是潘金莲》,之后有一位叫潘金莲的广东大姐说我侵犯了她的名誉权,将我告到了法庭,但最终她败诉了。对于崔永元而言,他可以去法院维护自己的权益,而不是骂大街。
最后,附上刘震云回应全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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